我从B区组织部转入原单位A,A单位不接收,想再转回C,办事处没有A单位的介绍信,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己拿着,几年了,手续是否已作废?该找谁去解决?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1.办理党关系转移前,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党组织的全称,以及其上级党委的名称。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3.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4.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所去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或传真回“回执联”。
尹传好
lv 5
发布于:2021-04-14 10:46
可参阅【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手册】相关内容,并附有样表。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4-14 09:06
主要是介绍信,现在大部分地区采用线上流程,具体请联系你目前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办理。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04-13 17:12
1、省内网络转接、省外纸质转接。
2、由有权限的党委发出到对方有权限接收的党委。
3、党委接收后,由党委转入对应接收支部。
4、建议你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咨询,尤其是涉及个人的事情,把问题描述清楚,详细才可以更好的帮助你解决问题。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1-04-1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