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党员政审材料必须加盖党委章...

发展党员政审材料必须加盖党委章吗?

请问各位领导,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亲属进行政审,政审材料必须要加盖党委章吗?虽然按照惯例是这样操作的,但是不知道出处,请问是否有哪个文件明文规定了?或者哪个地方注明了这样的要求?

一路同邢

lv 1

发布时间:2021-03-24 15:23

浏览22507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如果您说的明文规定,指的是一字不差的写在党内法规制度上的具体条款内容,只能说没有明文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虽然没有具体到盖章这么细节的东西,但也不难推断出,党组织进行政审,当然盖党组织印章。

12371网友yv1f90

lv 4

发布于:2021-03-29 09:5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如何办理函调和外调的手续?》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手续。
  (1)县(市、区、旗)委、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2)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采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4)发函调查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和函调回信。
  对外调手续不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可不予受理。
  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参照http://fuwu.12371.cn/2016/09/06/ARTI1473123745309326.shtml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3-25 10: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