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李博
lv 6
发布于:2021-03-03 11:06
可以撤销。根据实际情况,确实有此方面需求的,前期与上级党组织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可以打请示申请撤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要求进行重新选举产生新的党组织。
不知天上宫阙
lv 3
发布于:2021-03-02 18:07
国家行政机关党组织的撤销合并可向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申请降格为党支部或党总支。
天山利剑
lv 2
发布于:2021-03-02 16:43
党组织的设立或调整是根据实际情况的,所以可以报请上级党委撤销。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1-03-0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