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入党材料或者程序是否合规?
请问一下,我于2004年1月1日在村里申请入党,2004年9月转为入党积极分子,2004年12月在镇政府参加工作,2005年9月在村转为预备党员,2006年10月转为正式党员。
2009年把组织关系从村里转到镇机关支部。一直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请问这样的入党材料或者程序是否合规,该如何整改?
网友的回答
根据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对2014年前的 可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确认。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02-23 15:38
如果2005年接受为预备党员之前的政审材料中由镇党委出具的同意你在村里入党的证明的话,还是可以的
问题是当时你是否如实向党组织说明了情况?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1-02-19 15:36
2004年9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05年9月接收为预备党员,这时间有点问题。一般来说,列为积极分子满一年后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也就是2005年9月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另外,从列为发展对象到接收为预备党员这个过程,最起码有党员发展培训、公示、座谈会、测评、票决等程序,还要报上级党委审批,如果程序和材料严谨,是不可能在1个月内就完成的。至于你在镇政府参加工作,工作单位有相应的党组织,一般来说,你也应该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入党。
朱小抽
lv 5
发布于:2021-02-19 14:57
按照你的描述,程序是合法的,至于材料是否齐全,暂时无法判断。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1-02-19 14:13
根据你的入党时间,适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文件。
根据你的描述,没有接收发展对象环节、短期培训和政审,不知道你是不是省略还是当时没开展工作,如果没开展这些工作,那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第二,你2004年已经到镇里工作,2005年却在村里成为预备党员,2006年转正,你是在非工作单位党组织入党、转正,那请问是哪个党组织、如何培养考察你的呢?直到2009年,这几年期间你的组织生活是在哪过的,怎么过的呢?起码得有个说明。
交党费只是其中一项内容,不是说交了党费万事大吉了。
酒城星星仔
lv 7
发布于:2021-02-19 11:10
按新发展细则规定是不符合要求的,应该在镇政府工作单位完成后续入党才规范~建议:具体认定还是要咨询当地组织部门。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2-19 11:06
2004年12月在镇政府参加工作时就不应该在村里继续发展了,应该将申请入党的材料转为镇政府进行发展。
悲酥威风
lv 7
发布于:2021-02-19 10:49
根据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结合你所说的实际情况,2005年9月应为确定你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但2014年之前,估计像你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多,具体还要根据当地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而判断确认。
夏木
lv 7
发布于:2021-02-19 10:23
个人认为您的积极分子至预备党员时间有些紧张,因为按照常规程序来说,积极分子确定一年后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而发展对象至预备党员期间,要开会、公示、备案、政审等等一系列工作,一个月完成略显短暂。
当然略显短暂也不代表不能完成,只要期间程序齐全,时间合理也是没有问题的。
启宇
lv 6
发布于:2021-02-19 10:20
2014年前没有出具关于异地入党的处理办法,照现行规定,是违规的,属于异地入党,可以本支部出具意见、上级党委研究拿出处理意见。
轻微
lv 7
发布于:2021-02-1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