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考核期内受到组织处理,平时考核...

考核期内受到组织处理,平时考核中是否可以被评为“好”等次?

考核期内受到组织处理(调离),平时考核中是否可以被评为“好”等次?

江海浩瀚

lv 2

发布时间:2021-01-1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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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我是题主,我也来发言。

首先,根据中组部2016 年 2 月 15 日答复意见,受到组织处理的人员,年度考核是不能评优的。

但是,平时考核是2020年才开始实行的,目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

按照一致性原则,既然组织处理年度考核评优受限,则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补充和印证,也应该评优受限。

然而,当前毕竟没有明确意见,如果有人死抠字眼的话,难以明确否定。

江海浩瀚

lv 2

发布于:2021-01-1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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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果在处分期间,考核不会是“好”或者”优秀”之类的。

小贤

lv 7

发布于:2021-01-1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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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理了,是不可以被评优评先的。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1-1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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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评定等次。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21-01-12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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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不能。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二)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三)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六)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王刚

lv 6

发布于:2021-01-1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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