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新单位后发现党员档案内多处地方不规范,怎么办?
我在原单位入的预备党员,并在预备党期间转入新单位,在新单位转正,但是发现党员档案很多地方不规范,不合逻辑,新单位党委要我更改相关材料,还有一个问题是就单位当时没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在去补了,但是说日期在转正后不行,还有就是志愿书上的预备期18-6-15到19-6-15不行,应该是19-6-14,现在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建议联系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比如:在补开的证明上说明并加盖原单位党支部及党委章,支部书记签字等
志愿书上预备期日期的填写,这两种填法都有
,倒是不用太纠结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0-12-04 09:06
6月14日不能算期满~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0-12-04 08:56
第一,“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非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第二,既然发现志愿书上的预备期起止时间有错,则可由党组织予以纠正,并在修改处加盖党组织印章。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0-12-04 08:21
志愿书上的预备期18-6-15到19-6-15是规范的,按期转正之后党龄从2019年6月15日开始,无犯罪证明在原单位补办也可以,只要注明是补办就行了。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2-04 08:08
预备期18-6-15到19-6-15是正确的,现在全国党内信息系统录入,如果写19-6-14反而显示有误
16楼
lv 8
发布于:2020-12-03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