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把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数?
根据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否可以把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数?
网友的回答
根据发展党员规定,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但是在农村中,很多农民党员都外出务工或者经商,请问外出工作半年以上的情况是否包含农民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这种情况。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党员在下列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7)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如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的;
(8)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含因被依法留置、逮捕而被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党员)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但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7)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如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的;
(8)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含因被依法留置、逮捕而被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党员)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但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