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下面可以设置三级党委吗?
目前乡镇是镇党委,管区党总支,村党支部的隶属关系。随着近几年党员的增多,村党支部党员数超过100人,按照要求升级为村级党委,镇村党组织关系就变成了镇党委,管区党总支,村党委。管区党总支就不能在管理村级党委,能否把管区党总支升级为党委?若管区升级为党委,乡镇就变成了镇党委,管区党委,村党委,三级党委的设置是不是合理?若管区党总支不升级为党委,村党委需要直接隶属镇党委管理,这样就造成镇党委管理下属党组织显得很臃肿,层级较长,管理不方便。乡镇下面能设置三级党委或四级党委吗?党委的设置有依据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条: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第五条 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
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