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刑满释放人员入党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入党问题

  新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入党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本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的原则,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这部分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问题是:
  1.规定出台时间?
  2.规定出台前的刑满释放人员入党适用这一规定吗?比如在审查2004年发展党员材料的时候,发现有一名对象刑满释放未满5年就申请入党,党支部、党委也都审批通过为正式党员了,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置?(请各位高手帮忙找依据和出处)

筱尘

lv 5

发布时间:2020-09-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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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同样遇到很头疼的问题,2011年时发展的党员,程序对、如实说明了刑满释放情况,也作出了政治审查,找不到2011年刑满释放人员入党相关依据!

草根青年

lv 1

发布于:2022-08-0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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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纪律审查中也出现了类似问题,主要是缺乏明确的文件支撑,当地组织部门又无法出具相应的指导意见,也无法找到中央对此的明确意见唉。

12371网友p7870j

lv 1

发布于:2022-01-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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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说是否经过了县党委批准,如果经过了县党委批准,可以承认党员身份;没有经过党委批准,不应该承认。当时适用的规定应该是90年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依据是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又根据第三十条对应2002年党章第一条、第五条。
情况就是,当时本人是否向组织说明了其服刑情况,支部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政治审查?

莲花先锋

lv 6

发布于:2020-09-1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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