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5年3月重印)常用文书 17. 对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填写审批意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3)预备期的起止时间要前后对应。如“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日常工作中:预备期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日止;预备期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日止这两种情况都有。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9-10 16:35
个人认为应该是这样的。这样才真正体现了”预备期一年“。
严谨一点的,比如车险的保单,时间会明确2020年7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1日24时为一整年。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沐希寒
lv 3
发布于:2020-09-10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