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为57人,实到会29人(正好过半),如果实到会有表决权的29人全部同意,才算有效。如果赞成票25票,则视为无效。
石
lv 1
发布于:2021-11-12 15:0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为57人,实到会29人。赞成票25票。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是否有效?
石
lv 1
发布于:2021-11-12 14:57
按照发展党员规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应到会及赞成票都必须超过应到会由表决权人数的一半,也就是所说的双过半。
所以决议无效。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0-08-14 11:34
有表决权的党员57人,必须超到半数党员到会,也就是至少29人到会。必须超过半数党员同意,也就是至少29人同意。
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理论上是无效的。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0-08-14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