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及后面考...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及后面考核如何定等次?

2019年12月因工作过失立案,2020年6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为2019年6月-2021年12月。2019年底考核为未定等次,请问2019年-2021年3年考核等次是什么情况?2020年为不定等次是明确的(受处分当年 )。2021年是否为正常(处分解除当年考核恢复正常)?2019年考核是否应该重新定等次?还是就应该受两年处罚?

12371网友y2lvyy

lv 2

发布时间:2020-08-0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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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工作过失是在2019年之前的,处分期是2020年6月-2021年12月,没写清楚和笔误,给网友们带来误导,抱歉。

12371网友y2lvyy

lv 2

发布于:2020-08-0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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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19年补定等次为不定等次?2019年工作没有问题,为什么不能补定正常等次?如果立案和处分在同一年期,那怎么确认?只有一个不定等次?跨年度却要有两个不定等次,这种解读是否符合党的处事公平公正原则?

12371网友y2lvyy

lv 2

发布于:2020-08-0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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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的考核结果应该是因立案暂不确定等次,2020年处分结果确定为严重警告,那么2019年补定的考核结果应该为不确定等次。

12371网友dhr8kp

lv 3

发布于:2020-08-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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