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在编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是否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到国有企业兼职监事、董事(兼职不取酬)?
在职在编的公务员,确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是否可到国有企业任监事、董事(兼职不取酬)?
网友的回答
不可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0-07-24 14:58
请联系本地组织人事部门,他们的解释会比较权威且不容易产生方向性错误。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7-2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