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党组可以直接任命下级党委的委员吗?
我是某中央企业集团下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者,最近集团党组任命了一批下属企业的党委委员,不知道是否符合要求?《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我的理解这里指的“负责人”,应该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不应该是“党委委员”,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我们集团党组的任命符合要求吗?谢谢!
网友的回答
这要看如何理解“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概念了。一般理解,党组织的负责人是书记、副书记以及设常委会的常委,但中央企业的直属企业特殊在,公司副总是党员的,按程序进入党委班子,副总在行政职务上可以算是企业的负责人,但不是主要负责人,同样在本级的党组织里面,也应算是负责人之一了。这种情况下的国企党委委员,具有和常委委员等同的身份和作用。如上推理,上级企业党委(党组)任命下级企业的党委委员,也是符合规定的了。
以上交流,希望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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