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丢失怎么补办?
我2010年党员组织关系落在了老家村支部,档案放在镇党支部,后来2019年因为工作原因把组织关系转到了天津,在办理的时候才发现,镇里把我的档案弄丢了,后来去县组织部开了个证明,关系算转过来。天津这边也接收了,但是一直没档案也不是个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去哪儿补办,是在现在的支部还是去老家的支部?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的回答
党员档案是证明中共党员身份及相关具体情况的重要材料。党员档案丢失的,要经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后,才能补办党员档案。申请补办党员档案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核实申请人的党员身份,要通过去人、去函等多种方式,收集以下材料方能确认党员身份。
1.本人入党的有关情况说明。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本人入党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要写清何时何地向哪个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是谁等具体情况。
2. 入党时党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如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当时的支部委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一般要写清该党员何时何地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是谁等具体情况。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3. 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介绍人,出具介绍其入党的证明材料。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4. 入党决议和批复文件。丢失党员档案的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文件,以及上级党(工)委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批复文件。
核实身份后再按程序补办材料。
1.本人入党的有关情况说明。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本人入党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要写清何时何地向哪个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是谁等具体情况。
2. 入党时党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如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当时的支部委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一般要写清该党员何时何地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是谁等具体情况。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3. 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介绍人,出具介绍其入党的证明材料。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此材料必须经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加盖公章。
4. 入党决议和批复文件。丢失党员档案的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文件,以及上级党(工)委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批复文件。
核实身份后再按程序补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