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已受留党察看处分,因同样违纪违法事实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能否恢复党员权利?
党员H某,原担任村民组长,因涉嫌贪污犯罪,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因同一违纪违法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现该党员留党察看期已满,此类情况能否按期恢复党员权利?
大浉兄
lv 2
发布时间:2020-06-23 15:41
浏览5671次
分享
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
如果该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
饕餮狐
lv 7
发布于:2020-06-24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