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任后试用期期间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是否影响转正考核?
公务员副科级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在提任后一年的试用期期间被组织上给予了诫勉谈话问责,请问试用期考核是否受半年的影响期影响,是否要延迟半年才可以开展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中第37条,干部在任职试用期间受到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是否终止其任职试用,可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时,根据干部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对履行所任职务的影响,综合研究确定。对不适宜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不影响任职的,可以继续试用。继续试用的如何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能否正式任职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影响期已满但试用期未满一年的,在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对试用期已满一年但影响期未满的,在影响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