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知识 关于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确定发展...

关于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确定发展对象问题

某为同志2018年10月9日确定为积极分子,2019年10月22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第69条发展党员应具备的条件中“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其培养考察期已满1年,但是确定为发展对象情况中党小组意见、联系人意见是在2019年10月9日之前,这样是否符合发展规定?

12371网友pef9wh

lv 1

发布时间:2020-06-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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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资料不规范,应在入党积极分子期满后开展相关工作。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20-06-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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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在2018年10月9日之后才能确认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6-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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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符合的。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第72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所以征求意见也应该是满一年后。

12371网友exzbew

lv 3

发布于:2020-06-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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