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层党委意见栏记载党员预备期与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的时间不一致问题
支部大队通过接受申请人的时间是11月30日,而基层党委意见栏记载预备期时间从12月7日起算起。请教:1.党员的入党时间是11月30日还是12月7日;2.党表中此种情况,在审查档案时是否还需要提供情况说明?望提供依据帮助解答,谢谢!
网友的回答
1.入党时间是11月30日,即党员大会通过的时间;
2.可以由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中“其他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中予以补充说明。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5-23 15:47
入党时间应该是支部大会接收器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个人认为,不需要提供情况说明,直接依据就是《党章》中: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0-05-22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