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党组织关系应该落到哪里?
目前本人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党员档案在生源地人社局(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关系目前在上家工作单位(居住地),公司即将解散现已从公司离职,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迁出,打电话咨询了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党组织部,户口所在地党组织部遵循党组织关系跟着人走的原则,不在当地居住无法参加党员活动拒绝接收;居住地党组织部遵循户籍所在地原则,说要落到户籍所在地。一直联系两边沟通最终居住地提出以流动党员接收,但是只是短时间内的,以后要迁出去。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党组织关系应该落到哪里?(未来考虑创业无工作单位的)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按照规定因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因你户籍不在居住地,居住地党组织可能担心接收后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不是必须办理),证明你在居住地常住事实,再正常转接。如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仍不接收,可向当地组织部需求帮助。
按照规定因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因你户籍不在居住地,居住地党组织可能担心接收后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不是必须办理),证明你在居住地常住事实,再正常转接。如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仍不接收,可向当地组织部需求帮助。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您可以向常驻地咨询,建议转入居住地就近的党组织,便于就近过组织生活。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您可以向常驻地咨询,建议转入居住地就近的党组织,便于就近过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