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理解“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中...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请问这里如何界定“没有正当理由”,每次组织生活前都请事假属于正当理由吗?
一孔天下
lv 3
发布时间:2020-03-26 18:13
浏览48846次
分享
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每次组织生活前都请事假,不能作为正当理由,要说明请假的理由,如生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0-03-27 10:32
1.如果党员本人在支部每次开会或活动前,均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办理成功,但并不代理理由正当,因为如果一年开12次主题党日,结果12次都请假,是不正常的。
2. 至于请假时,向党组织提出的本人为什么不能参加会议的具体说明,才是理由,至于正不正当,应当由党组织具体认定,如果是党员本人因公务 不能参加会议,是属于正当理由 的。
另:如果党员年老不能外出、生病等情况,是其它类应当特殊处理的情况。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3-27 09:05
“正当理由指的是自然灾害这类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和法律上认为申请人不能克服的障碍和其它特定事项。与之违背的就是不正当理由。”就是这个假非请不可。
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请假肯定是不允许的,这是为什么设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确认为是自行脱党”的规定。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3-26 22:49
正当理由可以理解为:按照党组织规定或安排,以集体或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的理由。
支部生活都是有记录,如果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该和党员好好谈一下。另一个也建议党组织在安排组织生活时能提前一些,让党员有个预先安排。至于是否正当理由需要集体讨论。我们有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也有纪律处分条例可以参照。
宋兆会
lv 7
发布于:2020-03-26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