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失联党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失联党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执做出。请问这个有关规定具体是什么?所在支部开支部大会还是支委会讨论?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吗?   
    在党章第九条关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个就很明确,比较好操作。

延福

lv 2

发布时间:2020-03-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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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具体要请示当地上级组织部门,每个地方具体操作不一样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4-0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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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重新取得联系、现在国内工作生活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可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对主要由于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支部在谈话教育、会议研究并报党委审批后,重新纳入党支部正常管理。二是对于因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主观原因失联,失联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取得联系后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置。如其在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是对已取得联系党员中政治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为达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2、对重新取得联系但目前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正式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预备党员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3、对截至当年满6个月仍未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以及确认出国(境)但无法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由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党委审批后,报县级组织部或县级以上党委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主动取得联系并提出书面恢复党籍申请,经党支部认真考察和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审查经县级组织部或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恢复党籍。2年后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对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在国内工作生活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国(境)定居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尼采

lv 9

发布于:2020-03-26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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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组部曾经发过关于排查失联党员的通知,确实查找不到的,先给予停止党籍。
2.应该召开支部大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jmczwxb

lv 8

发布于:2020-03-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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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国企党务工作者

lv 3

发布于:2020-03-26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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