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均规定: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备案,个人理解如果党委对评议结果有疑异,可以向党支部提出,最终评议结果还是以党支部为准。
亭湖-南风
lv 6
发布于:2020-04-10 10:34
可以,各支部要将确定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名单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认为党员因个人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可以驳回支部意见。
一叶莲
lv 6
发布于:2020-03-24 16:03
《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均规定: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备案,个人理解如果党委对评议结果有疑异,可以向党支部提出,最终评议结果还是以党支部为准。
亭湖-南风
lv 6
发布于:2020-03-24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