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未结束,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吗?
阅读了《领导抗疫补助高于援鄂一线人员处理结果公布:医院院长副院长被免》一文,如果报道内容属实,如果违规未过公示期且执行了,处理应该。我想说的是“3月2日,市中心医院依照“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核,逐级上报审定”的程序要求。”而“3月5日,陕西省安康市通报了对网络反映市中心医院公示中存在“院领导抗疫补助高于援鄂一线人员”问题的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我想问的是。公示都未结束啊?联想如组织部门公示干部任用、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组织部长是否免职?什么叫“公示”? 并不是开脱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