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外务工的党员的管理,如何让其转到现居住地?
社区一级党组织,有个别党员几年都在外地务工,已外嫁户口也已迁出,但是党员关系还在原来的社区一级,五六年没有参加过党内的组织生活,党费只是家人代缴,但是本人电话也联系不上,想让她转到现居住地管理,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党员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外出地点不固定,可以转移临时组织关系。
党组织应该采用多种方式,取得和党员本人的联系,给予解释和宣传有关政策,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9条规定,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党组织应该采用多种方式,取得和党员本人的联系,给予解释和宣传有关政策,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9条规定,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