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籍地党组织兜...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籍地党组织兜底?

       近段时间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时有个问题不解,本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以工作单位为主,无工作单位的以居住地为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无业党员居住地以各种理由推诿,要求户籍地党组织兜底,这个依据有没有出处啊?

凡凡妈咪

lv 3

发布时间:2019-12-2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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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尼采

lv 9

发布于:2019-12-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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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党组织关系转接中都是以长期居住地进行划分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12-27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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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党组织关系转接中都是以长期居住地进行划分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19-12-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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