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否算是中层以上干部?
您好,本人是一位中学的专职党务工作者,想咨询关于党务工作者是否算学校是中层以上干部,用于职称评聘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按照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6]1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想了解参照这个文件,作为省一级达标校高中的党总支组织委员,作为学校的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否可以算学校的中层以上干部?如果算,要算哪个级别的干部?因为文件中只列举到书记副书记,其他委员没有具体明确。(注:通常按中学学校行政编制级别是这样的:校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本人想要了解这个问题主要是这样的:按照福建省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4〕20号)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担任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在校生规模达540人以上的完全小学中层干部,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这里如果专职党务工作者算中层以上干部,就可以用来当班主任工作年限算,如果不算中层干部,就不能用于班主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