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不足七人的党支部设一名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也就是一般情况下不设副书记,那什么情况下叫做必要呢?我们谈几点意见:
1.在单位党员人数较多(含预备党员),党支部书记,经验不足或经常需要长期外出工作的,严重影响到党建工作质量的;
2.党支部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且工作具有一定危险性,随时有可能存在牺牲的;
3.组织调整领导工作岗位,单位领导不是党员的,且组织没有安排党支部书记的,为确保党建工作质量的;
党员人数较多,一岗双责落实等情况下,如公司党组织: 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分别两人担任。分工负责 。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7-10 09:41
比如书记工作过于繁忙,不能保证党建工作质量,可以设一名副书记协助党建工作。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19-07-0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