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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政审负责人的问题

党支部在确定政审负责人时,能不能确定党总支组织委员作为发展对象的政审负责人?

12371网友d5qqpx

lv 2

发布时间:2019-06-15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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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政审工作总负责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因事不能参与可以委托支委委员开展政审工作,支部书记仍然是第一责任人。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07-0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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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支部书记。具体负责人可以另行指定,但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是不能另行指定 的。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6-1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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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工作总负责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因事不能参与可以委托支委委员开展政审工作,支部书记仍然是第一责任人。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19-06-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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