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政审发现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

政审发现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不是同一人,如何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政审中发现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不是同一人,该如何说明?或原入党所在党组织需要开具什么证明?

12371网友asveyh

lv 2

发布时间:2019-06-12 22:10

浏览19025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2)
最佳答案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6-13 07:57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 1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第三章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你单位现查明,其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不一致,是在正常情况范围内的,可以由于正式党员工作变动、支部另行指定 人员、其它特殊情况都有可能致使培养联系人与入党介绍人不一致。  党内法规中,也没有明文规定,必需是同一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网友的答案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因此不是同一人是允许的,无需再出具相关材料。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07-08 17:1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因此不是同一人是允许的,无需再出具相关材料。

来无影无无踪

lv 8

发布于:2019-06-13 07:5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