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成为“口袋党员”一年多,我还是...

成为“口袋党员”一年多,我还是党员吗?

详细情况如下:
1、本人14年毕业,就职于一家在集团公司佛山分公司,组织关系从学校转移到集团总部河北。
2、17年4月离职,离职后入职私企,经联系,生源地愿意接收我,17年11月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寄到我手上。
3、生源地通知需要先把人事及党员档案调回才可接收,本人在18年2月的时候申请调回人事及党员档案。
4、档案调回后,本人怀孕不适,此事暂搁。18年8月份,再次与生源地党支部联系,发现介绍信已过期(90天有效期),不予以接收,让退回申请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5、我18年8月向原组织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被告知系统中已经没有我的党员信息,没有办法操作,不予重新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


目前本人党组织关系无法落地。以上过程,因为原公司/生源地/新公司,都不在一个地方,因为这个事情,已经亲自跑了几趟,电话打了几十个,依然没有解决。原组织不予以重开介绍信,生源地组织不接收过期介绍信。按照党章,6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按自动退党处理。当时就感觉“被”踢出去了。


问题:我现在是党员还是群众??对于“口袋党员”应该如何进行身份恢复,转入、转出组织各自应该履行什么职责,有相关的规定给予支持吗?

12371网友azn3mf

lv 2

发布时间:2019-06-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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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19-06-13 08:24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去党组织在没有收到接收地党组织回执之前,有党员管理义务。因此原党组织应该给予重新开具介绍信,并收回旧的介绍信;
2.你本人的做法有过失,没有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说意识单薄的表现,应该主动承认错误。
3.现在的做法是:与原党组织对接,承认自己的过失,出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说明原党组织有管理义务,补缴党费,重新开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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