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宜居国(境)外吧,如果只是本人取得境外户籍,并不算“裸官”吧
党员领导干部已经取得境外永久居民身份证,不适合再担任党内领导干部职务,中办发[1999]23号中有相关的规定,但明确的是县处久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具体贵单位 的情况是否适用,还需要认真考量。
建议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员应被除名的六种情形,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6-10 10:41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员应被除名的六种情形,其中第一条是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那么,党员领导干部将户籍迁往境外(港、澳),取得境外永久居民身份证,是不是应认定为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出了问题?还可以在内地从事党务、纪检工作吗?可以在党内担任领导干部职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