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的重组、更名、改组等有什么具体规定
首先,我在党章和党支部工作条例里都没有找到类似的规范,希望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这几种说法有什么区别。
其次,我这里的具体问题是,原来我党委下属一个联合党支部覆盖了3家子公司,现在因为成立了事业部,事业部中一共有5家子公司,希望能把这5家子公司都纳入到这个党支部管理,并为这个党支部更名为该事业部的名字。请问标准的程序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是党委可以直接发文令其重组/更名(或其他什么称呼),还是应把原联合党支部先作撤销,然后再成立新的事业部名字的联合党支部呢?
其次,我这里的具体问题是,原来我党委下属一个联合党支部覆盖了3家子公司,现在因为成立了事业部,事业部中一共有5家子公司,希望能把这5家子公司都纳入到这个党支部管理,并为这个党支部更名为该事业部的名字。请问标准的程序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是党委可以直接发文令其重组/更名(或其他什么称呼),还是应把原联合党支部先作撤销,然后再成立新的事业部名字的联合党支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