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地市开展表彰年限的起算时间。...

地市开展表彰年限的起算时间。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17条规定:“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2至3次。基层党委表彰的时间,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
全国各地市表彰“每5年2至3次”的起算时间是统一从《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的2017年8月起算吗?如果省一级有相同规定的实施办法出台的话,起算时间是中央条例的出台时间还是省一级实施办法的出台时间?

小曾同学

lv 1

发布时间:2019-05-08 21:01

浏览385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建议从2017年算起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07-11 17:4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应当从中央条例出台时间计算。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05-09 10:1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建议从2017年算起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9-05-09 09:0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