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开展表彰年限的起算时间。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17条规定:“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2至3次。基层党委表彰的时间,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
全国各地市表彰“每5年2至3次”的起算时间是统一从《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的2017年8月起算吗?如果省一级有相同规定的实施办法出台的话,起算时间是中央条例的出台时间还是省一级实施办法的出台时间?
全国各地市表彰“每5年2至3次”的起算时间是统一从《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的2017年8月起算吗?如果省一级有相同规定的实施办法出台的话,起算时间是中央条例的出台时间还是省一级实施办法的出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