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在非工作单位入党问题的求助
之前在别的单位实习,我2010年大学毕业到现单位工作,由于刚入职期间不适应单位工作有离职意向,期间单位领导派我外出培训学习,学习期间原实习单位与我联系让我帮助其处理实习期间相应的有关问题,我并有意向通过考试加入实习单位,在外出学习的期间利用空闲时间为其提供义务技术服务,并与2010年底向实习单位提交入党申请书,学习完成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并继续利用空闲时间未申请入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并一直准备考试加入,2011年组织部门通知入党培训,并口头告知工作单位同意参加,2012年确定积极分子,由于家庭原因和考试原因没能加入申请入党单位,确定在现单位工作,2013年确定为预备党员,申请转入现单位没接收,2014年转正,也未接收,期间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是2014年6月颁布执行的,之前的如何解决处理呢?
最佳答案
这个算是遗留问题了,你这钟情况属于长期被派往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可以向派驻单位提出入党申请并入党,但是在培养期内,你又回到了现单位,那么申请入党单位应该将你的培养材料交给现单位,并继续培养直至入党。现在的问题是你在离开实习单位后,又在实习单位入党,这样做确实不符合规定。
明确一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是2014年颁布的,但是在这之前,是按照1990年颁布的规定执行的。
你这个情况只能和现单位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了,当然现单位不接收,是可以的,因为毕竟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