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知识 关于支部大会参会人数的问题...

关于支部大会参会人数的问题

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请问: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这个半数,是指所有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还是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12371网友ca4v0a

lv 2

发布时间:2019-04-11 19:05

浏览9549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应到会有表决权半数,但如何判断“应到会”或“不应到会”?就要提前开党群大会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将大会意见成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再公示一周方可。
另外,“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审、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木木啊

lv 5

发布于:2019-04-12 09:0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