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牺牲人员追认中共党员事宜
版主好,我单位一名21岁见习民警在训练过程中牺牲,身前有强烈入党意愿。追认中共党员的程序我们了解,但是追认中共党员依据找不到?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关依据?万分感谢。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鲁鲁西
lv 5
发布于:2019-04-11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