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可否用印章代替写字?
您好,我是教育局党委工作人员。因写党委审批意见真是太浪费时间与精力人力了,所以,想请问一个关于志愿书上的问题,关于基层党委审批意见那一栏,是否可以用印章代替部分手写内容。 “ XX年XX月XX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XX同志的转正问题。党委委员共XX人,实到会XX人,XX人一致认为,XX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自XX年 XX月 XX日算起。”像XX的地方用手写就是证明这个会议时间和人员的,除去XX用手写,剩余这些字可否用印章盖到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大批量填写真是浪费人力浪费时间。不知道专家可否给个准确意见?静侯回复,谢谢。[attach]347[/attach][attach]347[/attach][attach]346[/attach][attach]347[/att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