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党组织关系,转入党支部要党员档案原件才给办理
跨省转移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里党支部,介绍信全部已经开好了,就差最后一步,接收方的党支部非要看到党员档案原件才给转。 但是我的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起密封在另外省份人才市场,人才市场给了两个方案:1.人才市场可以开具党员材料证明清单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接收方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连同里面的党员档案一起调离;
问题是:接收方党支部既不承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又无法开具人事调档函。我该怎么办呢?
2.接收方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连同里面的党员档案一起调离;
问题是:接收方党支部既不承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又无法开具人事调档函。我该怎么办呢?
最佳答案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意见》明确提出: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