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需几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谈话人签字需几人签字?是否有要求?具体到我们县里,以前都是两个人签字,今年分组谈话,其他组也是两个人签字,问了县委组织部组员办也说是一般两人签字,但负责我们这组谈话的就一个人签名,前去咨询回答“没有任何规定两人签字,其他人及以前掌握的不太对”,请问是否有对谈话人数规定的文件?
最佳答案
“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看组织指派几人,一般是两人,不过有地方的巡视组中指出,应当两人。所以,建议两人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