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党员的组织关系问题
上大学时把户口从户籍地迁出,在大学正常入党,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但户口已经从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现在仍在户籍地工作,但村里以非农业党员身份不同意我将党员组织关系落回村,而是落到了一个居委会。我查询了党章等文件,也无从找到非农业党员组织关系落实的相关政策,为什么我住在村里,非要我去别的居委会参加活动?就因为我是非农业户口么?国家户籍改革,现在不是已经不再提及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了么?请大神帮忙解答一下,或者告诉我一下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最佳答案
从你说的“在户籍地工作”,应将组织关系迁移到工作单位,如果单位没有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落到了一个居委会”,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在这个居委会的管理辖区内,你在这里过组织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在居委会过组织生活确实不方便,应向你的上级组织反映,协调、协商解决,如:是否都属于一个办事处,如果是的话,由办事处党组织协调解决。最好找同一个上级组织协调解决,再如:区委组织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