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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条例笫133条的对象有哪些?

条款列举的对象是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是否包括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局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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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2

发布时间:2019-02-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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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条例》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19-02-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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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工作人员不是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部门是工作人员。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9-02-1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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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得明确是否是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局等机关工作人员。这些单位有的还有基层科队站所。

墨竹

lv 7

发布于:2019-02-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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