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条例笫133条的对象有哪些?
条款列举的对象是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是否包括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局等工作人员?
网友的回答
《条例》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19-02-13 16:13
《条例》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工作人员不是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部门是工作人员。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9-02-11 20:41
首先你得明确是否是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局等机关工作人员。这些单位有的还有基层科队站所。
墨竹
lv 7
发布于:2019-02-11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