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设置问题
xx村,人数为80人,根据规定,应设置党总支,下设2个支部。但在条例实行前2016年选举出了现在的党支部。现在条例实行了,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调整组织设置,确保每个支部党员数不超过50人,我理解是应该1.支部请求撤销原有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2.党总支成立后,再分设两个支部,各支部再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班子选举。(为利于工作开展,原有村党支部班子人员作为党总支班子候选名单,另差额。下设两个支部班子单独提名候选人)请问是否正确?
还有如果基层组织重新设置后,按之前三年换届一次的要求,我们是应该2019年还是2022年进行换届?还有换届的话就是要连党总支和两个下设支部一并换是不?
还有如果基层组织重新设置后,按之前三年换届一次的要求,我们是应该2019年还是2022年进行换届?还有换届的话就是要连党总支和两个下设支部一并换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