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过了有效期,是否需要从积极分子再重新上...
党员发展对象的有效期为两年,过了两年的有效期后,仍未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资格取消,但是积极分子资格还在有效期内,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再次被选为积极分子开始,再从头开始上党课?还是说再被选为发展对象,接收培训就好。
网友的回答
按照正常情况,不应该出现这个问题,列为发展对象是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报上级党委备案,认为此名积极分子,基本符合党员的标准,已经列为发展对象,说明党组织对此同志已经认可,可以近期发展。两年都没有发展,自相矛盾,如不符合条件,可以不列为发展对象。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这次只能发展1名党员,有2名发展对象,其中1名就需要延期发展,接着走入党前的手续即可,政审、培训等。如果积极份子条件不符合或者发展对象条件不符合,支委会要集体讨论决定,取消其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资格,作出书面意见,通知其本人,然后按照相关程序接着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