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生政策人员入党问题
我支部有两位员工于10年前和25年前的超计划生育孩子,当时均接受了政府计生办的教育并处罚款缴纳社会抚养费了。现在他们在单位工作表现很好并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情况支部应该怎么处理?可以接收他们的申请并吸收他们为党员吗?
网友的回答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更应该自觉执行。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具体请参加本网:http://fuwu.12371.cn/2016/09/27/ARTI1474937811891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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