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行政撤职了,工资待遇如何给?
被开除党籍的党员,行政撤职了,工资待遇如何给?
网友的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中的要求,可参照。
(三)受撤职处分的工资处理(包括撤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党内职务)。
1、国家公务员受撤职处分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并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职前的工资标准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重新明确的职务或最低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降低后如仍高于新任职务级别工资最高级别的,按新任职务的最高级别执行。未明确职务的按办事员职务确定。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受撤职处分后,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并按撤职前的职务工资标准降低两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重新明确的职务工资档次。专业技术人员受撤职处分的,按降低一级以上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职前的工资标准降低两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时,若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如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按最低职务确定。
3、上述对象职务岗位津贴按重新明确的职务相应调整。
(四)受降职、撤职处分的人员,其职务工资若在原职务(岗位)最低工资档次的,则先按原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下一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后,再按规定降低其职务(岗位)工资和重新确定其职务(岗位)工资档次。
(五)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的人员,行政职务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其中工资标准按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的,应在原执行的工资标准上按处分规定降低工资,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或最低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新聘专业技术职务,受降职处分的要比原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确定,受撤职处分的要比原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以上确定)。
(三)受撤职处分的工资处理(包括撤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党内职务)。
1、国家公务员受撤职处分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并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职前的工资标准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重新明确的职务或最低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降低后如仍高于新任职务级别工资最高级别的,按新任职务的最高级别执行。未明确职务的按办事员职务确定。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受撤职处分后,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并按撤职前的职务工资标准降低两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重新明确的职务工资档次。专业技术人员受撤职处分的,按降低一级以上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职前的工资标准降低两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时,若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如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按最低职务确定。
3、上述对象职务岗位津贴按重新明确的职务相应调整。
(四)受降职、撤职处分的人员,其职务工资若在原职务(岗位)最低工资档次的,则先按原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下一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后,再按规定降低其职务(岗位)工资和重新确定其职务(岗位)工资档次。
(五)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的人员,行政职务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的,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其中工资标准按专业技术职务执行的,应在原执行的工资标准上按处分规定降低工资,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或最低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档次(新聘专业技术职务,受降职处分的要比原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确定,受撤职处分的要比原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以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