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的公示与备案
1、《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中:“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xxx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支部大会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先报党委备案同意,再进行公示?
2、积极份子,是否也是先备案同意,再公示?
3、灯塔流程:积极份子先公示,无问题备案;发展对象,先备案同意,再公示。流程正确么?
2、积极份子,是否也是先备案同意,再公示?
3、灯塔流程:积极份子先公示,无问题备案;发展对象,先备案同意,再公示。流程正确么?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所以,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严格意义上讲只是“人选”,等党委批复同意后才是发展对象,这个时候再行公示是正确的。
该文同时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所以,入党积极分子也是需要备案的,但公示则非必须,所以先后也就无对错了。
该文同时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所以,入党积极分子也是需要备案的,但公示则非必须,所以先后也就无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