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中组发[1980]54号)规定:
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继续把党员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有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有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手打不易,请您采纳。
墨竹
lv 7
发布于:2018-11-22 16:17
本人人事档案政治面貌是否填写中共党员,如果填写是中共党员应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据,然后办理组织关系迁移,否则,视为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即可解决。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11-19 16:36
应担忧工作单位的一般情况下,组织关系应当转到工作单位。
建议与现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支部沟通,看看是否参加组织生活,是否缴纳党费。因为人在你单位,单位有管理教育职责。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8-11-19 14:33
党组织关系是否转移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方便为主,如果在原组织关系存放地参加组织生活方便就没硬性要求转移。
最新的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指引是需要转到单位组织的,优先顺序为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的党委——居住地党委,但是也没有必须转的硬性规定,总之是以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党员硬是不转也不算违反党规党纪,不能进行处分。还是要看党员自觉性吧。
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应该有这种政治觉悟,组织关系虽人事关系一起迁转。如果是临时工作人员,可有现单位党组织和其原单位党组织沟通好,确保该名党员能正常过组织生活,能按时交纳党费。如果该名党员党性意识淡薄,连续6个月以上不过组织生活,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了
16楼
lv 8
发布于:2018-11-1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