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间在居住地村支部入的党怎么办?
各位党组关系的同仁大家好,本人生于1984年,是一名事业干部。2003年在高中读书期间向居住地村委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5年7月正式转为中共党员(有镇党委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和转正的正式文件)。今年在提拔过程中,经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查阅发现,本人党员档案遗失,且本人是上学期间不在学校支部入党而在居住地村支部入的党,被定义为“学生党员”或“违规党员”。此后和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居住地和镇党委查询党员事实真实,本人多次向区委组织部询问,无明确的回复,既不能完善党员档案资料,也不能退出党员关系后再重新申请入党。请问,像本人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才是合乎程序的,有无明确的成文规定??急候诸位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