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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列为发展对象后,未被发展的问题

2017.6确定积极分子,2018.7 经党委批复,已经备案和确定列为发展对象了,一直到现在2018.10因为指标问题,未能进一步吸收为预备党员。我想问:发展对象的身份有时间限制吗?今年未能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下一年会变回积极分子的身份吗?还是要重新入党?

番茄遇上西红柿

lv 3

发布时间:2018-10-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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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从列为发展对象到参加党内活动,已经2年了,觉得自己已经发展够成熟了,发展对象能够自己向党组织自荐,请求组织对自己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吗?

番茄遇上西红柿

lv 3

发布于:2018-10-2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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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我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今年你没有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很正常,并不是优秀的积极分子都被发展为党员,继续努力争取下一批。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10-24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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